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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給我過來」和「給我一首歌的時間」,
這兩句話裡的「給」都要翻成 give 嗎?
如果不確定,就趕快往下看吧!

 

給」在中文裡其實是個很常見的口語用法。但如果我們稍加分類,就會發現其實它們的意思都不太一樣,如果要用英文表達,就要考慮更多細節囉!

 

Type 1 作為命令句的「給」

 

什麼叫命令句?其實就是標題裡的「你給我過來」啦!你覺得這樣的話語有什麼特色呢?

 

沒錯!命令句顧名思義就是發出命令,或是希望對方完成某件事情的句型。因為所使役的對象通常都是第二人稱「你」,所以在英文裡我們會省略主詞。

 

回歸正題,那「你給我過來」這句話要怎麼翻譯成英文呢?有股衝動想要翻成 You give me come here嗎?稍等一下!小編之所以要苦口婆心地說明何謂命令句,當然是要在這時候派上用場啦!作為命令句的「給」,在英文中是不用翻譯出來的喔。

 

也就是說,「你給我過來」只要簡單的翻成 “Come here” 就可以了。省略了命令句的動詞與受詞,很自然只剩下 Come here 了。你可能會抱怨,語氣好像不夠強烈,這時候我們可以加上一些情境副詞。

 

You had better come here.
你最好給我過來。

 

Type 2 作為介係詞的「給」

 

在「嫁給我」和「把球丟給我」中,「給」這個字扮演的都是介係詞的角色。如果我們分析這兩句話,會發現翻譯出的結果其實很相似。

 

Marry me.
嫁給我。

Throw me the ball.
把球丟給我。

 

於是,我們發現作為介係詞的「給」,通常是不需要把 to 這個字翻譯出來的,也就是我們不會說 Marryto me 這樣的句子。但有些人會發現,第二句的「把球丟給我」也可以翻譯成 Throw the ball to me,這樣一來就有介係詞了。

 

沒錯!這裡也趁機跟大家介紹一個概念。像 throw, send, buy 「授與動詞」,也就是需要兩個受詞的動詞,就會出現這樣的狀況。

 

在丟球的例子裡,me  ball 都是受詞,不過他們的分類卻不太一樣。因為要丟的東西是球,而人只是接受這個球的對象,因此我們會說 ball 是「直接受詞」,而 me 則是「間接受詞」 。也就是說,作為該動詞直接對象的受詞(也就是被丟的那顆球),我們稱之為「直接受詞」,而接受直接受詞的,就是間接受詞

 

那我們再回到介係詞的問題。什麼時候要有介係詞,什麼時候又不用呢?我們再看一下「把球丟給我」的兩種翻譯:

 

  1. Throw me(間接受詞) the ball(直接受詞).
  2. Throw the ball (直接受詞)to me(間接受詞).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我們選擇把直接受詞放在間接受詞前面,就需要把介係詞翻譯出來!

 

另外要注意的是,每個動詞搭配的介係詞都不同喔!例句中的 throw 可以搭配 to,但是 buy 就需要搭配for

 

給自己一個小練習吧,把下面這句話翻成英文,第一句要有介係詞,第二句不用,並測試看看自己能不能正確指出直接受詞與間接受詞!解答在文章最下方喔!

 

買杯飲料給我。

 

Type 3 別想太多,就是純粹的「給」

 

在介紹完花樣很多的第二類之後,這類就輕鬆多啦!諸如「給我一杯飲料」(Give me a drink)這樣的句子,這種當動詞用的時候,就直接用 give 這個字,不要疑心病太重的想東想西囉!

 

Please give me another chance. I promise I will try my best this time.
請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保證我這次會卯足全力。

 

文法的眉眉角角要怎麼輕鬆掌握?

 

不瞞大家說,小編在寫 type 2 的時候也找了好一些資料呢。從中文的「給」字裡,我們看到它作為命令式、介係詞與純粹動詞「給」的用法。這些其實都是文法的眉眉角角,不過我們嘗試從中文的角度來切入。

>>>http://goo.gl/InY7g4

文/ Jacky Tao
圖/ InfoWire.dk, CC Licensed.
參考來源/ 台灣測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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